第160章 自诉变公诉,已阅党扬名(2 / 5)

加入书签

正常来说。

一般涉及悔辱、诽谤罪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不予处理的,应由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就像上次方志学那次一样。

但这次不同,报案的不止叶向阳一个人,而且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影响十分恶劣。

要不然公安局也不会直接受理立案了。

至于寻衅滋事……

做错了就要认,绝不只是花钱把事情埋起来那么简单,反正叶向阳也不是特别缺那点钱。

一直到下午三点左右,叶向阳才收集整理完全部的素材,开始着手剪辑和制作视频。

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叶向阳接到了沈清打过来的电话。

“自诉转公诉?”

听到电话里沈清说出的这个消息,叶向阳有点惊讶了。

这个主要还是赵鹏宇的功劳,由于他主动向警方坦白,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警方认定他们存在这方面的犯罪情节。

“孔玉龙和赵鹏宇等人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进行造谣诽谤,包括‘捏造并散布’、‘篡改并散布’、‘明知虚假事实而散布’三种行为方式,涉及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并且涉嫌起哄闹事,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除了诽谤以外,还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下午的时候,沈清又专门去了一趟公安局,把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反馈了过来。

事实上,诽谤罪虽然是刑事自诉案件,但并非绝对的。

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也会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武侠仙侠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