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十七条军规(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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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行伍过程中,还有短兵相接后,必须严格按照排班巡夜,如果发现没班的士兵或官员乱走,和那些偷懒、胆小的人一样,不仅严加治罪,还要彻查是否是敌军奸细。

鏖战中,与敌人接近,必须要加强侦察,将官们务必稳妥布陈,做到井然有序,后备援兵在收到求援请求时,必须及时出击。

退敌后,严令禁止抢夺牲畜畜牧和其他财务,如果有人贪婪攫取,之前军功一概归零,再以盗窃罪论处;敌人撤军,所有参战部队分为前中后三军,依次追击,如果遇到埋伏之类的,中军或后军接战,前军任旧继续追行,必须斩尽杀绝。

胜利后,大军凯旋,严禁售卖军械武器,尤其是不能把朝廷的任何物资留给蒙古人,违反的人从重治罪。

最后第十六条军规规定,马匹和骆驼是全军重要军需物资,如有将遗失驼马藏起来,或者将疲乏驼马随意抛弃、宰杀吃肉的,同样严加治罪。

第一、三两点议题,才是今日最要紧的事情。

就在一个多月前,天山南路维吾尔地区,叶尔羌汗部发生一起暴动事件,有暴民冲进王宫中,将最高统治者阿帕克和卓杀死。这件事背后,隐隐有戈尔丹的影子。

至此,准格尔的戈尔丹已经成为康熙的心腹大患,他已经不允许戈尔丹继续恣意搞风搞雨下去,谁知道容许这厮继续发展,会不会有一天直接挥兵入侵天朝?

所以康熙皇帝决定先下手为强,不是今年就是明年,一定要将戈尔丹铲除,让周边各汗国瞪大眼睛看清楚,再当跳蚤会是什么下场。

很快,大臣们就七嘴八舌,整理出十六条军规。

出征前、出征时、鏖战中、胜利后,四个不同时期都有若干条军规,可以算是想到了战争的方方面面。

出征前,各个军部管理统筹的官员,必须要仔细检测自己负责的军备状况,务必做到军备整理妥当、装备武器都是状态良好的物件,如果战斗时因为军备质量导致败战,统筹官员将要负全责。

出征时,第一士兵们必须有秩序的行军,如果谁掉队或者散漫,直接揪出来,施以鞭刑示众;第二不许酗酒、离队、喧哗、大声呼叫;第三凡是有逃跑的人,抓到后严肃处理;行军必须按照旗部秩序,越旗或者参杂的,和偷盗马匹武器的人同罪论处。

违反出征时三点军规,不仅违反者要被治罪,管理违反者的伍长或营长,同样要被惩罚。

行军时,沿途不能惊扰百姓及蒙古各部民众,一旦发现,罪同杀人;发现敌人必须立即飞报大营,如果隐瞒事实不上报,或没有及时上报,有关人等立即正法,军前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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