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节 就按史相公所言去办!(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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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归不满,可人家提拔的孟四、孟小七楞是了得,力撑史嵩之,由此导致史嵩之势大,令人无可奈何。

……

注1:收不上税不算荒唐,大明洪武年间,海内安靖,浙江这个产茶大省一年收茶税不到一百两银子,借口是虫害、旱灾涝灾,大年小年,反正是诸多理由,气得朱洪武找人来杀。

杀过官员后,茶税即时上涨百倍。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至于当中的贪污,相对来说,孟氏企业的制度严明,不易贪污,而且威慑力也足,真要是贪污了,发到先登营里,家财充公,天高皇帝远,谁管得了孟之祥!

同时,孟之祥积极开拓食盐销售,四川井盐的质量好,价格低,不仅仅是国内,还有四川周边势力,以及更远的地方都喜欢四川井盐,因此外贸的销量也很大,由于实行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策略,因此孟之祥的收入很高。

如此一来,高定子灰头土脸地与另外两位相公离开皇宫,史嵩之先走了,高定子酸溜溜地道:“史子由(史嵩之的字)的运气真好,孟四如此,孟七郎也是如此!”

“他有眼光,官家离不开他!”范钟苦笑道,两相公嗟呀而去。

在淳祐元年,蒙古太宗窝阔台病死,蒙古对宋的和议停顿,战争也暂时告一段落。史嵩之进《玉斧箴》,挤掉了乔行简,独自柄国,参知政事范钟和高定子只是副相。

大臣高斯得(他是高定子的亲戚)上奏,请求择才与史嵩之并相,史嵩之很恼怒,就指使他的党羽说高斯得叔父兄子不可以同在朝,于是高斯得就通判绍兴。

高斯去职,使得支持他的参知政事徐荣叟认为与史嵩之道不同不相为谋,也挂冠离去。

淳祐二年,《四朝帝纪》一书写成,史嵩之企图改掉高斯得所草的《甯宗卷》中对于济王的评论,高斯得竭力辩护,然而书己被更改了,李心传只好将高斯得所草的藏起来,并写上:前史官高某撰。

史嵩之就将《四朝帝纪》进献,同时又进献了《孝宗经武要略》、《甯宗实录》、《日历》、《会要》、《玉牒》等,讨官家欢心,史嵩之升金紫光禄大夫,封永国公。

上述史嵩之所作所为,表明了其统治的“专”,因而招来广泛的不满,而且在很多大臣眼里史嵩之独相期间也并无什么实绩,却自恃边功,骄狂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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