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 第34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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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谓配天,古之极”,是说能行不争之道,其德可以配天地,其行可得天之助,其寿可以与天齐。

“古之极”,是说古先圣们,虽有极大之德,但不自以为有德,亦不是有意为德,更不显露其德。做了大善事、大好事,天下人受益无穷,但却不知是圣人所为,更不知圣人如何而为。这种德是谓“玄德”,也就是“极德”。“极德”,就是天下再没有能高过此种德行的极高之德。

天以无为生成万物,雕刻万象众形,千殊百态。圣人以无为之德养万民,使民各安性情之正。无为即无争。天之所以为天,古圣人之所以能全其至极之理,而为“古之极”者,皆是无争之德全备的必然。

人能修到与世无争的境界,则此“不争之德”,即可与天道无为而化生万物无异,与古圣之“无为而治”的“极德”无殊。由此可见,配天、配古、不争之极德,真可谓至尊至贵,天下莫能及矣。

修道人能悟此义,能体会不争的道味,岂非只用于兵事、政事,即使修之于身,治之于家,处之于世,都是无往而不宜。能以不争之心克之于己,治之于身,则心身自静,无事而不当。以不争处世应人,则人皆敬慕,尊而行之,德化于心,为社会创造一个祥和的文明环境,何乐而不为呢?

以此观之,天下之事,惟有不争之德可以服人,用人之力可以威震天下。不争之德,上可以合天意,下可以顺民心,处处可用善,无处不可善,无事不宜善。如能体悟真常之道,深得“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之德,则无论修身处世,无论待人接物,必能随心应手,不争而自得,不劳而自成。

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其自然规律,该来的去不了,该去的留不住。细想大至天道规律,小至身边琐事,桩桩件件,哪一件是争来的?心想上天去揽月,在常人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现实生活中许多现象,看似人为去争取,其实取中有自然。自然规律中没有的,即使争得头破血流,也终归是枉然。本无官运去伸手,甚至以钱换权;本无财运去争抢,甚至去贪去盗。到头来必然是钱权两空,此乃不言之理。

凡是好争者,终必是得而复失;而不争者,则终是得而不失。德者自得,无德者不得。得失之理,惟在一个“德”字上。故综之曰:“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不争之德,不但具有以上四德之美,又言“是谓用人之力”之妙。此句又深入一步,继续申明不争之理。

【本章说解】

本章是太上借用兵之道,以示诫世人做人处世之道,不可轻露浅躁,不可争胜好强,不可争名夺利,因为那是一条自取败亡之路!

修道之人,当以深沉自敛,韬光养性,以求性命双修,才是做人的正道。天道不争,则万物自化;圣人不争,而万民自顺。圣人深知因物付物,随物处物,皆是以无为而感,物自以无为而应。所以人能自弱者,才能成其强;能惩忿者,才能全其勇;能自晦者,才能善其用;能自下者,才所以服于众。

无争之人,推行大道于世,则无处而不可用。用于兵甲对敌,则无敌而不克,而国无不保。用于修己治人,则身无不修,而人无不治。用于建诸天地,而天地自然正而不悖。用之于诸圣人,而圣人之德无极尽。由此可知,不争之妙,无穷无尽。

此章以用兵之道,喻做人之理,教导人们在平时处世接物中,要有真诚仁慈之心。谦虚自敛,晦迹韬光,不争自下,先人后己。以此理处事,则事事必成;以此理接物,而物物顺应。天道不争而万物自化,圣人不争而万民自归。

“用人之力”,既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德心。德高望重之人,虽不言令,则众人皆会聚集周围,为之效力。无德之人,即使有人终日歌功颂德,高唱赞歌,也难得天下人心的响应。用人之力亦是一句空话。

天下的用人者,都是位处要职,身居高位者。如果惟知自己位高尊大,身价贵于别人,不知以虚心处下为人,必不能为下属所诚服。凡是自高自大者,都不会得人心,自高者人必远避,自大者必是孤家寡人。虽欲求用于人,而人心疏远,难以凝聚其心,其力必难为我所用。惟有不争之德,才能用人之力。不用武,却能用人之武;不自怒,却能用人之怒;不与人,却能使人与我;不上人,却能使人乐于效我。如此,则能用人之力,则我不劳,而事却无不成就;则人之力,皆为我之力。

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个人的作用只不过是沦海一滴水,宇宙一粒尘,实在是微不足道。只有把自己溶于大宇宙,融于万物众生中,融于天下百姓中,人生才有价值,生命之光才能永远闪光。

一烛之光终有尽时,萤火之光微之又微,有什么值得高傲的?众人是圣人,以众人为师,处处做众人的小学生,这才是大智者。众人拾柴火焰高,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能团结广大群众,善于调动众人之力,力则用之不穷。“用人之力”,盖是此义。

【是谓配天,古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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