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这是到哪了(求收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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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面黑的早,莱特还没有走到河流旁边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变暗了。又渴又累的莱特决定停下来休息一晚,第二天早上再继续向河流进发。这个地方没有水源,偶尔地面上有些积水也是不能喝的,因为里面肯定布满了细菌和寄生虫。不过好在此时正值夏秋之交,森林里最不缺少的就是水果。

落日山脉,一条横贯王国西部的巨大山脉,绵延婉转延续数百里。因为太阳越过山脉顶端之后,天色就暗了下来,因此而得名。这里的植被茂密、物种丰富,是一座巨大的宝库,养育着居住在山脉两端的人们。零落的村庄大都坐落在山脉的边缘,村庄中的居民也大多以采药、捕猎为生。

金嘴雁是落日山脉特有的生物,这种鸟因其鸟嘴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黄金般灿烂的颜色而得名。金嘴雁喜欢飞翔,一生之中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只有在夜晚休息的时候才会返回巢穴。

早期的金嘴雁将巢筑在低矮的灌木丛中,但是由于金嘴雁鸟嘴的特殊性,使得很多权贵人士争相求购。一时之间,金鸟嘴的价值直线上升,人们大肆捕杀金嘴雁。不得已,后来的金嘴雁就将鸟巢筑在了山峰的顶端,陡峭的岩壁阻隔了绝大多数人的念想,金嘴雁才得以幸存。

同往常一样,金嘴雁在天空中迎着风自由地飞翔着。猛然间,一阵空间波动出现,空中突然多出来一个人。附近的金嘴雁受到惊吓,纷纷振翅飞离。

多出来的人正是莱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径直掉了下去。好在这里是丛林深处,树木茂盛,有了树枝和灌木丛的缓冲,虽然受了伤,但好歹是平稳着陆了。

莱特对着自己释放了一个治疗术,在洁白色光辉覆盖的地方,刚才因为受伤而感觉到火辣辣的地方顿时感觉到一股清凉,还在流血的伤口也很快结痂。

处理好自己的伤势,莱特才有时间观察自己所处的位置。周围树高草密,根本都看不清自己在什么位置。不过这对莱特来说也不是什么问题,在他童年时刻,爬树是最常见的娱乐活动。莱特的手脚灵活,在同龄孩子乃至更大一点的孩子中,他是爬树最厉害的,村口那颗巨大的橡树,只有莱特爬到过最高的位置。

手脚并用,莱特飞速地爬上了周边最高的一棵树。人在高处看的总是最远的,可惜莱特在树上看到的仍旧是一片绵延不绝的绿色,似乎根本看不到尽头。远处倒是有一条亮丽的银带,应该是横穿过树林的河流。

这种情况下,莱特只能无奈地放弃了直接寻找人口聚集地的打算。在这个时候,人们总是习惯伴水而居,这是为了用水方便。想到刚才看到的那条河流,莱特就沿着那个方向去了,沿着往下游走,应该能遇到村庄或者城市。

在森林里行走和平时行走大不一样,因为森林里视野的限制以及枝枝叶叶的阻隔,走起来费时费力。经常是看起来不是很远的距离,走起来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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