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朋友就够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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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不会咬人的,叶航在心里默念了一遍,便笑了起来,傻姑娘,谁喜欢会咬人的狗,真是傻得可爱。

“诶,我说你笑什么?”霈乔急了,有什么好笑的。

“没什么~”叶航的笑声似乎更大了,就差没把手捂在肚子上了。

“不许笑!”霈乔像是生气了般,其实,哪里可能生气,还在偷乐呢。管他笑什么呢,只要开心就好嘛,这傻女孩又在心里自己嘀咕起来。忍不住自己都笑了出来,有多少姑娘也像她那么傻呢。

看着霈乔笑了起来,他的笑声更大了。然后就是,一个的姑娘追着一个的小伙,奔跑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路上,尽管夜那么黑,路灯那么微弱。他们却像是会发光,那么灿烂,那么耀眼,或许,这就是青春的光。然而,即使他再灿烂,再耀眼,总有一天会熄灭的,没有人可以永远活在青春,除非真的有唐僧肉这个东西。

她感觉浑身都不自在,这是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形容不出这种感觉。她想,这大概就是电视偶像剧里女主遇上男主的感觉,她不好意思了起来。其实,就像一只母老虎突然变成了一只温顺的母猫。叶航,真是个呆头瓜,完全不明白霈乔的心思。真是,男人心,海底针。

“哎呀,怎么都没有车,最后一辆出租车都被林贝贝那家伙给抢走了。”霈乔不知道在她心里纠结了几百遍,才憋出这么一句话。不管你是什么豪烈女侠,遇到爱情,都是傻女孩。

“对啊,那该怎么办呢?我家很远呢。”叶航似乎也浑身不自在的感觉,原来男生面对自己喜欢的女生都那么害羞,真是小男生啊。

“其实,我家不远,走回去只要半个钟。可是,你该怎么办?”半个钟,确实不久,她心里还琢磨着加n个半个钟。虽然那么不自在,但她却很享受这种感觉,真是个少女。

叶航似乎有些开心,当然,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走半个钟路,这是多少男生盼都盼不到的。他又用他的手挠起了头,这次没有不好意思,似乎显得很随意:“那我送你回去吧,吹吹风也挺舒服的,我可以叫司机来接我。”

吹吹风还不错,呵呵,真是的,大过年的。他真的很特别,为什么他那么特别呢?霈乔又在自我言语起来,哎,情人眼里出西施。当你刚开始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算他平凡地就像一只猪,你也觉得他特别的就像只熊猫。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有一天这种快乐会成为悲伤的源头。

她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男生出现,就算不了解,他就深深烙在她心里,更让她明白了她对学长不是爱情。慢慢地,慢慢地,她开始接触他,就算她不是自己所想的那种人,也会越来越喜欢,这大概就是爱情的魔力。当我们没有遇到爱情的时候,都会理所当然地为自己绘制一幅爱情的蓝图,而那个他又是怎样怎样又怎样的人。当你遇到爱情的时候,那些怎样怎样又怎样早被抛在脑后了。

今天,回家的路似乎特别长又特别短。长,是因为和他一起走,而短,是想和他多走一会儿。总而言之,都是一个他。

“你喜欢狗吗?”叶航似乎是个不怎么会和女生搭话的人。

“喜欢不会咬人的。”霈乔似乎一本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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