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食人魔雇佣兵的首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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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让半人马冲锋起来,那也是六四开,兽人四,半人马六。

半人马擅长使用弓箭或标枪,也有部分装备着战斧,加上他们不俗的技能能力,导致了半人马这个种族成为了无尽荒漠上臭名昭着的强盗种族。

昨晚就是他们利用高速的机动能力偷袭了嚼骨兽人的商队。

如果不是喀什砍断了束缚在科多兽身上的货物,骑着科多兽跑了,只怕他也得死在这里。

身为强盗,最起码要摸清附近都有哪些势力,哪些能打,哪些打了需要赶紧跑,哪些不能打。

如果戈尔金知道这头兽人的想法,一定会笑出声。

他们部落之所以能够霸占这片小绿洲靠的就是绝对的实力。

而之所以在方圆百里范围内横行无忌,那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坐骑,他们平时最多在方圆百里的范围内溜达。

食人魔们身宽体胖,想要跑起来需要一段时间。

可真让他们跑起来,速度反而很快,而且也不会显特别臃肿。

嚼骨兽人的战旗半人马也知道,那支部落距离这里哪怕以他们半人马的速度一路狂奔也需要一天一夜。

即便跑的那个兽人回去搬兵,他们也早就跑了。

所以他们很安心的在这里享用着嚼骨兽人的货物。

原定计划是第二天上午离开,但是没想到还不到拂晓,那兽人便带着援军杀了回来。

属实是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身上的脂肪会随着摆动带着他们向前。

半人马拥有马的身体和人的上半身,拥有四个蹄子和两根胳膊。

长期恶劣的环境和频繁的战斗让这些半人马和兽人一样,浑身全是腱子肉,没有一丝累赘。

半人马

如果让一头半人马和一头兽人近距离搏杀,他们大概是六四开,兽人六,半人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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